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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师范大学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程序
发布者:
[发表时间]:2019-05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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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师生,应先在保卫处网站“下载专区”下载《无犯罪纪录证明》,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及申请事由;
二、在职教职工由本人所在单位党总支填写审查意见,由党总支书记签字,并加盖公章;
三、离、退休教职工由老干部科或之前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,由单位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公章;
四、学生由所在院系党总支填写审查意见,党总支书记签字,并加盖公章;
五、以上手续办理完毕,到学校保卫处处审查盖章后,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盖章